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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2016年11月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统考报名通知
新闻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6-8-23

 

 

 

2016年11月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考报名通知

报名时间:97----9号  下午2:00----4:00

报名须交:

 考生鉴定申请表一份。(请在协会网站下载区下载jsxlws.org)

一张近期1寸照片(写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二级考生同时须交从事心理咨询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单位证明。

二级考生的综合评审需在理论和技能笔试合格后进行。综合评审的论文提交,请按规定格式撰写并封口。

 补考报名须交:

考生鉴定申请表一份,并在下方成绩栏填写考生上期准考证号码及考试成绩。

一张一寸照片(写姓名)、身份证复印件。

 补考规定:

单科合格成绩保留1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补考。(一年内2次)1年内补考仍没有通过全部科目,需重新申报鉴定。

 申报条件说明:

(1)医学、教育学、心理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的申报条件规定,可不参加培训直接申报三级资格。(仅接受南京地区符合条件的考生)

(2)二级考生须在本人培训点申报。

报名费用:

3级统考国家考试费 330元  补考 理论 70元  技能 260元

2级统考国家考试费 580元 

 补考 理论 80元  技能 300元 综合评审 200元

 准考证的下发时间请关注协会网站通知。 

 报名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电话:025-82296201  

 报名地点:南京广州路264号南京脑科医院门诊6楼 江苏省心理卫生协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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